要求把加強黨建工作落實到協會實際工作中
為了加強黨對社會團體的領導,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,中央出臺了《關于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,從重要性、隸屬關系、主要職責等方面提出了意見。
根據中央精神,上海市工業經濟聯合會黨委于2018年12月5日召開協會黨建工作座談會,聽取基層黨組織對工經聯加強和改進協會黨建工作的意見,黨委副書記黃建衛和工經聯黨委辦公室人員一起參加,我協會派代表出席了會議。
中央出臺的《意見》中強調:“充分認識加強行業協會黨建工作,對于引領行業協會組織正確的發展方向,激發活力,深化改革,促進發展,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都有重要意義”。根據中央文件精神,經政府社會團體登記、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,其常設辦事機構專職人員(包括長期聘用)中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,都應及時建立黨的基層組織,應支持社會團體負責人按照社會團體章程開展工作,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和發展黨員工作,發揮黨員的先進模范作用。
黃建衛書記提出,各協會黨組織情況各不相同,要兼顧歷史原因,從實際出發,搞好黨組織建設工作。要把加強黨建工作寫入協會章程。
2019年1月4日,協會秘書處會議傳達了市工經聯黨建工作座談會精神,修改了協會章程,并提出了加強黨支部建設的一些具體舉措。2019年1月16日協會召開了四屆四次會員大會,正式通過章程修改意見,增加了加強協會黨建工作的內容。